律师解析:在通常情形之下,倘若委托人不幸离世,那么终究会影响到委托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延续。 因为,委托合同的缔结是建立在双方法律人格互信的基础之上的,这属于一种高度专属且特殊的法律关系。 然而,当其中一方当事人因故丧生、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,抑或是陷入经济崩溃的境地; 同时,他们的继承者、法律上的替代主体,以及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否能够重新赢回彼此之间的信任,仍未可知。 为了规避由此引发的可能诸多的纠纷和争端,谨慎起见,我们的法律体系便明确规定,在这种极端情况之下,委托合同应当被视为自动终止。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一十二条 因委托人死亡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,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,在委托人的继承人、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,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。 |